为进一步推动党员教育工作落实,充分发挥考核“指挥棒”的作用,于田县探索推行“红黑榜”制度,以“红榜”表扬激励先进,“黑榜”鞭策后进,推动党员工作教育落实、落地、见效。
明确考核内容事项。以“红榜”表扬先进,“黑榜”鞭策后进。每月20日前保质保量按时完成站点学习、学时累积、学用活动等工作任务的评为“红榜”,每月20日未完成学习任务、组织不到位、参学率不达标、学时不达标、学习弄虚作假等情形评为“黑榜”。
创新考核通报机制。按照“周盘点、月反馈、季汇总、年考核”的工作机制对各乡(镇、场、街道)党(工)委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跟踪督导。“周盘点”即每周对各乡(镇、场、街道)的工作得失进行梳理汇总、建立台账。“月反馈”即根据每周汇总结果,及时将站点学习、学时累积、学用活动情况向各乡镇反馈,督促整改提高;“季汇总”即每季度对站点、党员教育活动开展、学时累积等工作进行分析汇总,及时对工作进展进行动态分析,为下一步工作决策提供依据。“年考核”即把党员教育工作成绩与单位绩效考核挂钩,根据月反馈和季汇总情况在单位年度绩效考评总分中相应赋分。
注重考核结果运用。充分强化“月反馈”“季汇总”的结果运用,对站点学习、学时制度、学用活动等工作任务完成较差的党支部,采取电话提醒、约谈、通报等方式,不断进行督促和推动,确保党员教育工作有序推进。